有一位身为副省级的高级官员,其仕途起始于高校教师这个岗位,曾在一段时间内主导治理一方事务,然而最终却陷入到涉嫌受贿以及滥用职权这样的状况,进而被开除党籍与公职,并且被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陈树隆这样的仕途发展路径着实让人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
陈树隆出生于1962年的安徽巢湖,1987年于安徽财贸学院毕业后留校执教,其仕途最早开端于安徽省财政厅,以科员身份起步,依靠专业背景很快脱颖而出,1993年出任省国债服务中心副主任,仅过一年就晋升为主任,彼时年仅32岁,其后不断在金融系统与政府职务间来回调动,2002年担任合肥市副市长,2003年转任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2006年升至芜湖市长,两年后接任市委书记,成为掌管一方的地级市首要负责人。2011年,他进入安徽省委常委行列,2012年,担任副省长一职,2016年,转任常务副省长,至此,其仕途到达顶点。
中央纪委所发布的通报,直接指明陈树隆“根本没有政治信仰,其中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俱都严重扭曲变质”。他把商品交换的原则引入到党内政治生活当中,内心既渴望能当上大官,同时又妄图发大财。这样一种扭曲的观念在他长期凭借职权以及职务所产生的影响去开展经商营利活动的行为里得以体现,并且还大肆地去攫取数额巨大的经济利益。通报专门特别指出他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在一起,已经严重破坏破坏了当地原本的政治生态。而这种把公权力当作私人财产,将官职当成生意来经营的想法,正是他从一名高校教师逐渐蜕变成腐败分子的思想根源所在。
陈树隆的违纪行径触及到了政治、组织、廉洁、生活和工作好多方面,他不但对抗组织审查,长时间搞迷信活动,还不依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的事项,在廉洁纪律这块,而他毫无道德底线,大肆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仰仗其职务影响来谋取私利,工作纪律这儿讲,他违规插手并干涉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进而说这些行为表明了,尽管他已在多领域毫无忌惮并且滥用了手中的权力,却早就忘却抛掷在了脑背后的党纪国法。
通报确切具体地指明,陈树隆的行径“于党的十八大之后依旧不知收敛、不肯收手,其性质极为恶劣、情节相当严重”。2016年2月的时候他才刚刚晋升为安徽省常务副省长,然而仅仅过了9个月之后,同年11月就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调查。这般在反腐高压态势之下仍然敢顶风进行违法作案的行为,体现出部分官员内心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能够持续隐匿自身的违法问题。他的落马也对外界传达出清晰无误的信号:不管职位有多高、手段有多隐蔽,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最终必将受到查处。
2017年5月,中央纪委公布了针对陈树隆的立案审查结果,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他开除党籍的处分。与此同时,由监察部报送国务院批准,给予他开除公职的处分,他还因此出现中共十八大代表资格被终止的情况,并且党内收缴了他的违纪所得。更为主要的是,他涉嫌犯下罪行的问题、线索以及所涉及的款物被移送至司法机关,依法对这件事情负责全部处理。从开始进行调查一直到受到党纪的处分,再到被移送至司法机关,这样的整套流程展现出了纪律审查和司法程序之间的衔接之处,同时也从侧面展示出了反腐工作的规范程度。
陈树隆本是一名高级经济师、硕士生导师,却沦为了阶下囚,其人生轨迹给各级官员带来了深刻警示,他的问题不光在于经济方面的贪婪,更在于把权力当作谋私工具,进而破坏了地方的政治生态,尤其他长时间在安徽重要岗位任职,从芜湖到省城,影响波及范围很广,这起案件也提醒有关部门,对官员的监督不能只停留在工作层面,还得深入其生活圈、社交圈,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问题。
看完陈树隆从身为副省长之位沦为阶下囚这般历程,你认为于当下监督机制情形里,到底通过怎样的方式能更为有效地去防止类似于“两面人”的官员出现带病提拔状况呢?欢迎到评论区留下言论展开讨论,为本文点赞并且进行转发,从而让更多的人得以看到倡廉反腐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