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餐厅之中去享用美食,于地铁站那里匆匆忙忙地赶路,你日常所做的行为极有可能正被陌生人进行直播,进而成为他们获取流量的素材。没有经过许可的拍摄以及传播,正在让公共空间跟个人隐私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
法律划定的清晰红线
我国民法典作出明确规定,自然人拥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这一前提条件,任何人都不可以制作其肖像、使用其肖像或者公开其肖像,这就意味着,决定自身脸部能否被拍摄的权利、决定拍摄相关内容能否公开的权利,从根本上来说是在于肖像权人自身的。
法律法规不是绝对禁止进行拍摄行为,它对此同时作出了规定,包含五种可以不经过同意的例外情形,像个人进行学习方面的活动、新闻报道工作或者展示特定的公共环境等等情况,然而,这些例外情形存在着严格的适用条件,绝不是能够随意进行拍摄的那种“万能借口”,判断是不是构成侵权行为,其核心要点在于肖像权人的知情状况以及是否给予同意 。
被滥用的“公共场所自由”
诸多拍摄者时常凭借“公共场所拍摄自由”这个理由,来为自身的行为作出辩护,他们觉得,于餐厅、街道等那些开放区域当中,拍摄他人属于顺理成章的权利,然而,这种观念却混淆了“能够进入”跟“能够肆意妄为”的本质上的区别。
存在于公共场所的开放性,并不表明个人权利于此处已然消失不见。每一个人依旧保留着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随意地拍摄他人且用于商业性的引流或者基于娱乐方面的目的,实际上是把他人当作工具来对待,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自主决定权。
商家常见的侵权擦边球
存在一些商家,特别是那些身为餐饮店主播的,时常凭借所谓“展示餐厅环境”的由头,把就餐的顾客吸纳进直播镜头里面。他们宣称这是旨在记录实际氛围,然而通常只是热衷于把焦点集中在顾客的进食模样与种种反应上,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达成吸引众人目光的目的。
此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许可的那种“对特定公共环境予以展示”?其重点在于“不可避免”这个原则。要是直播的目的是针对环境,那就应当防止对顾客进行特写或者长时间地追踪。要是顾客变成了画面的焦点,如此一来便超出了合乎道理的范畴,形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
潜藏的个人信息风险
有人认为被轻轻拍一下并无大碍,然而在数字时代,一张清晰的正面照片,或者一段简短的视频,或许会带来远远超出想象的风险,这些影像有可能被用于恶意剪辑,用于网络暴力,甚至被用于AI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
生物识别数据里面,面部信息属于重要的那一类。一个人要是面部信息泄露,就可能遭遇骚扰,或者碰到诈骗的情况,甚至名誉也会受到损害。技术方面,那种能“作恶”的门槛现在正呈现降低的态势,如此一来,未经授权去采集肖像然后进行传播,潜在的危害性便急速大幅度增大了。
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
关于这类新型的侵权情形,我国司法领域已经存在多起相关判例,举例来说,在武汉地方,有某短视频博主,其因探店视频在未经用餐顾客允许的状况下拍下了顾客,之后经过法院调解,该博主向顾客实施了赔偿行为,像此类的案例,给行业敲响了警示的钟声。
这些判决,明确了责任归属,那就是拍摄者与发布平台都要负责。其中,平台有着审核以及管理的义务。而判例逐步确立的规则,给权利人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还警示从业者必须得遵守法律底线 。
构建全链条治理防线
进行“被直播”乱象的治理,要在事前、事中阶段和事后这些方面都全面发力。对于直播者而言,应该提前去履行告知方面的义务,在直播区域当中设置较为明显的标识,并且主动去规避对于那种不是自愿者的拍摄行为。这恰恰是基本的有关法律以及伦理方面的要求呀。
务必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机制,构建便捷侵权投诉通道。监管部门要强化执法,对屡教不改者予以严厉处罚。2026年《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为规范这样的行为提供更具体标尺。
能不能不以侵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来实现技术进步呢。当您在公共场所猛然发觉镜头正对着自己时,您会怎样去应对?是选择默默不作声,还是坚决地去维护自身的“面容自主权”?欢迎在评论区把您的看法或者类似经历分享出来,要是觉得这篇文章有价值,那就请点赞给予支持并且分享给更多的朋友。